
4月30日,习近平总书记在上海出席加强基础研究座谈会时强调,基础研究是整个科学体系的源头,是所有技术问题的总机关,要以更大力度、更实举措加强基础研究,提升我国原始创新能力,进一步打牢科技强国建设根基。时隔一周,国家科技委主任丁薛祥副总理从福建到上海再回北京,进国家实验室,看大科学装置,访科技领军企业,密集调研基础研究工作。他强调要深刻领会党中央战略意图,强化系统部署和统筹协调,央地协同、部门联动,以“十年磨一剑”的恒心和毅力,敢于做“从0到1”的原创突破,推动基础研究不断实现新的突破,为科技强国建设提供坚实基础。习近平总书记的重要讲话和中央的决策部署为新时期加强基础研究指明了前进方向、提供了根本遵循。
元股证券:ygzq.hk近年来,我国基础研究经费持续增加。2025年,我国基础研究经费2778亿元,比上年增长11.1%,占研发(R&D)经费支出比重为7.08%,连续七年保持6%以上,创历史新高。根据财政部披露的《2026年中央本级支出预算表》,2026年中央科技支出预算数首次突破4000亿元,比上年增长9.99%,显著高于中央本级支出平均增速(5.5%),是中央本级超千亿大类支出中增速最高的,其中基础研究预算数1169.4亿元,比去年执行数增长16.3%。增长数据背后,也要看到我国基础研究机制体制存在的一些不足与差距:基础研究支出强度不足,区域差异明显,经费来源单一,使用效益不高,基础研究与科技创新存在脱节,原创性、突破性科技成果产出仍有明显短板。新形势下,如何通过体制机制创新破解我国基础研究发展瓶颈,激发基础研究的内在活力,对于加快实现高水平科技自立自强,培育发展新质生产力,推动高质量发展有着重要的现实意义和时代价值。

一、当前制约基础研究的体制机制问题
(一)基础研究投入仍需加强。科技发达国家每年基础研究经费占R&D费用投入比例普遍在15%~20%,如美国约18%、英国约17%、日本约12%、韩国约15%、欧盟平均约20%,比较而言,国内很多地区基础研究占R&D经费比重仍偏低(表1),且呈现明显的“马太效应”。作为全国第六大经济体、常住人口近亿的经济人口大省,河南基础研究投入强度在全国各省份中处于末位梯队。对比同处中部的湖南(7.06%)、湖北(6.56%)、安徽(6.83%),河南的基础研究投入强度不到他们的一半,与国内科创中心——北京(15.35%)、上海(10.07%)相比更是差距巨大。基础理论研究跟不上,源头和底层的东西没有搞清楚,技术突破和产业升级就无从谈起,这种“经济大省、创新弱省”的尴尬局面亟待改变。

(二)研究经费主要来自竞争性项目。鉴于基础科学研究的原创性、公共性、长期性和非营利性特点,各国政府均提供一定数量财政资金进行支持保障。国外科技强国普遍对基础研究实施“长期稳定支持+适度竞争”相结合的机制,通过基本科研拨款、机构长期资助、顶尖人才稳定薪酬等方式提供长期专注研究的科研学术环境。如马克斯·普朗克科学促进学会(德国)、欧洲研究理事会(欧盟)等机构提供5~10年周期的稳定资助,日韩研究机构从政府获得的稳定支持经费的比例约为70%,加拿大著名的圆周理论物理研究所政府稳定支持比例更是达到80%。
我国当下的基础研究主要依赖政府财政支持,企业和社会资本因风险和收益因素参与意愿和程度较低。基础研究经费多通过项目竞争的方式获取,项目分布在科技、自然基金委、教育、卫生等不同政府部门中,每类项目对应不同的资助额度和周期,科研人员需通过评审立项后才能拿到项目资金。以河南省科学院为例,根据网上公开的《河南省科学院2026年部门预算》,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年初预算为58616.2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8997.2万元,占32%;项目支出39619万元,占68%,可以看出,整个河南省科学院支出的运营和科研费用近七成来自项目经费。
在项目制为主的资助体系中,科研单位的运营、选题方向及科研人员的工资薪酬和项目直接挂钩,科研单位为维持自身更好运营,也会鼓励人员多申请各类科研项目,甚至单位内部的排名或奖惩也都和项目直接挂钩,促使科研人员只能不停去申请新的项目,用以组建研究团队和开展研究,造成“拿到项目就有钱、没有项目收入很低”的现象,科研人员缺乏基本的安全感和稳定预期,难以安心从事长周期基础研究。
(三)自由探索空间受限。基础研究“源头生成”重大科技成果源于两条路径:自由探索的基础研究与目标导向的科学问题研究。目前研究方向主要依赖行政主导凝练,由政府相关部门来发布实施,自下而上的科研人员主导选题机制尚处于探索阶段;面对突破“卡脖子”技术的迫切需求,政府和科研单位越来越多地将基础研究同国家战略需求、关键核心技术攻关相关联,精力和资源更易向目标任务设置明确、技术路线严谨可行、经济社会效益明显的应用基础研究或应用研究项目倾斜。而一些自由探索型基础研究往往涉及前沿、交叉、新兴等领域,自带“没有先例、独辟蹊径、未经检验、突破共识、颠覆性创新”标签,具有高风险、难以预测、跨学科等特点,短期内看不清未来的应用场景,项目评审专家通常难以达成一致意见,导致自由探索型开创性研究经常被否,早期很难获得竞争性项目和财政资金支持。
(四)监督评价体系不利于基础研究。基础研究的典型特点是基础性、长期性和难以预测性。有研究表明,从获得自然科学基金第一笔直接资助到成果产业化落地平均经历约13年,到获得国家奖项时平均经历约17年,有些团队从开始研究到产业化应用,经历了20~30年时间。5月25日印发的《河南省“十五五”规划纲要》提出“探索实行基础研究长周期评价”,但目前我省尚无具体的实施细则和操作方案。在现行科研监督评价体系中,项目验收考核以任务产出、技术产出、成果产出、经费使用、管理保障为核心考评指标,如果以应用研究项目评价标准来考核基础研究项目,用短期产出指标来衡量长期积累过程,未能达到预期目标的项目往往被视为“失败”,在“谁主持、谁负责”的责任机制下,科研人员害怕责任追究,会优先考虑能否短期内出成果,不愿意也不敢做高风险、没有预期的基础研究,形成“不敢支持、不愿探索”恶性循环,滋生浮躁之风、功利主义。此外,一些国内科技奖项的评比中存在“重成套轻配套、重工程轻基础”的倾向,一些重大奖项的获奖者主要是工程技术总承包单位和个人,从事配套、软件和基础研究的人员往往是“幕后英雄”。
二、对策建议
(一)加大投入力度,建立稳定支持机制
一是建立基础研究稳定支持机制。2020年,深圳出台《深圳经济特区科技创新条例》第十二条规定,市人民政府投入基础研究和应用基础研究的资金应当不低于市级科技研发资金的百分之三十,这是全国首个以立法形式保障基础研究投入的城市;2024年10月1日起施行的《广东省科技创新条例》第十三条规定,省人民政府应当建立基础研究投入稳定支持机制,省级财政科技专项资金投入基础研究的比例应当不低于三分之一。建议借鉴深圳、广东经验,以行政法规形式明确省级财政科技专项资金投入基础研究的比例,将基础研究投入强度纳入省级统计指标和地方政府考核指标,稳步提高基础研究经费占R&D经费的比重,逐步缩小与科创发达地区的差距。
配资官方门户二是论证建设省级基础科学中心。2021年12月,山东省出台《山东省基础科学研究中心建设管理办法》,布局建设首批10个山东省基础科学研究中心和10个山东省基础科学研究中心培育基地,推动学科建设、人才培养与产业发展同频共振;辽宁省2024年印发《基础科学中心(辽宁省)工作指引(试行)》,建设9个省级基础科学研究中心,优化完善省自然科学基金,加大对青年科技人才稳定持续支持力度,实施省应用基础研究计划,强化需求导向的基础研究;江苏省目前已有省物理科学研究中心、省应用数学科学研究中心、省生物医学基础研究中心和苏州实验室4家省基础科学中心。江苏省科技厅等部门联合出台试点方案,支持中心根据自身学科优势自由选题、自行组织科研、自主使用经费;创新科研管理机制,重点在非共识项目遴选、项目专员制度、经费“包干制”、容错纠错机制等方面进行深入探索。开展基础研究归根结底要靠人才、靠团队、靠长期稳定的组织能力,考虑到我省基础研究支撑条件薄弱的实际情况,为了推进我省有组织科研的发展,建议借鉴山东、江苏、辽宁等地的经验,依托高校、省实验室、省科学院、省农科院、省医学科学院等高水平创新平台,论证建设符合省情的基础科学研究中心,发挥引领、带动、辐射作用,进一步集聚创新力量、产出重大原创性成果。
(二)完善资助体系,建立多元投入机制
一是优化完善基础研究面向产业创新的组织运行机制。围绕国家重大战略需求、产业链供应链安全和未来产业制高点,对于风险高、成长前景不确定,资本介入意愿不高的研究,政府承担更多的资助责任;建立基础研究机构认定制度,对经认定的基础研究机构给予长期稳定支持;延长基础研究项目的资助周期,对确有需要的项目可延长至8~10年,并实行分类中期检查和结题验收程序。
二是鼓励企业更多参与基础研究,推动企业从应用端参与走向源头端出题。2025年6月,国家自然科学基金民营企业创新发展联合基金签署,首批4家民营企业加入,释放出民营企业以出题人身份参与国家基础研究的明确信号。对于具有市场前景的基础研究和应用基础研究,通过捐赠、设立联合基金、“揭榜挂帅”、赛马制等不同模式,引导企业和社会资本投入,吸纳高校、科研院所、企业共同参与研究,充分发挥企业的场景能力、工程能力、产业化能力,建立“政府+行业+企业”优势互补、风险共担、利益共享的基础研究投入机制,努力形成“政府引导、企业主导、社会参与”的多元投入格局。
(三)鼓励自由探索,建立非共识项目支持机制
一是改进项目指南凝练机制,在行政主导的基础上增加自下而上的科研人员选题渠道。充分征集科研单位和科研人员的建议,明确什么是领域内真正前沿和重要的问题,什么是真正的“从0到1”的原创性项目,什么是未来3~5年或5~10年应该重点聚焦的方向,通过重大科技专项、重点研发等发布项目指南;另一方面,定期组织重点领域的行业领军企业、优势研究团队,以及知名学者科学家等,自下而上收集凝练反映产业前沿技术和重大关键技术攻关需要解决的科学问题。
二是借鉴北京经验,探索建立非共识项目的筛选评议机制。北京于2024年9月在全国率先出台《北京市自然科学基金非共识创新项目管理暂行办法》,2025年起正式实施专家实名推荐的非共识项目筛选机制,允许顶尖专家以个人学术声誉“一票推荐”高风险、高原创性基础研究项目,不设门槛、不唯资历、宽容失败。首批72个项目获支持,其中78%具有明显颠覆性潜力,22%聚焦国际空白领域。建议充分发挥知名学者、战略科学家在选题评审中的作用,基础研究项目可实行复议制或由知名学者举荐。对非共识项目实行小额资助,滚动评估和支持。
(四)深化评价改革,建立长周期分类评价机制
一是探索长周期评价模式,减少短期指标对基础研究的扰动。长周期评价如何与现行财政资金管理要求衔接、如何设置合理的评价节点、如何评价“没有产出”的基础研究项目,这些关键问题都需要制度层面的明确回答。建议修订适合基础研究长周期评价方案细则,充分考虑科研渐进性和知识累积性的特点,对基础研究项目实行5年一次的严格小同行评价周期,避免频繁考核对科研的扰动。
二是落实分类评价,坚持以科技创新质量、影响、效果、贡献为核心的评价导向。根据基础研究类别属性、任务阶段、业务特征、评价目的,强调目标和任务导向,聚焦和突出目标方案完成进度和项目任务实施效果,分类设置评价内容和指标。指标设置能够客观、准确、有效反映研究的技术特性和影响成效,进一步引导和识别高质量成果产出,突出原创性、突破性和人才培养、体系贡献,推动评价结果在政策制定、资源配置、激励约束、成果转化等方面的综合运用,引导基础研究由“重申报、重经费、重结项”转向“重创新、重质效、重贡献”。
【作者:魏帅股票开户咨询服务,河南省科研平台服务中心正高级工程师 本文系河南省软科学研究重点项目《河南省重大科技项目(平台)绩效监测评估机制建设与实践应用研究》(262400411022)阶段性研究成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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